2025年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要求
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作为一所集听障和智障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致力于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最优的学习、生活和康复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以及湘潭市的具体实施计划,以下是2025年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要求。
一、学校概况
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30亩,拥有塑胶跑道、艺术广场、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等一流设施,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学校。学校设有启音部和启智部,分别招收听障和智障儿童少年,提供从学前语言康复、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全方位教育服务。
二、招生对象
1. 启音部招生对象
- 学前阶段:招收学前聋儿进行语言康复。
- 义务教育阶段:招收适龄听障儿童少年。
- 高中阶段:包括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的听障学生。
2. 启智部招生对象
- 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智障儿童少年。
- 中职阶段:招收中职阶段的智障学生。
三、招生条件
1. 年龄要求
- 学前阶段:适龄聋儿。
- 义务教育阶段:年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有湘潭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湘潭市范围内。
- 高中及中职阶段: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听障和智障学生。
2. 身体条件
- 学生需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证明其存在听力障碍或智力障碍。
- 听力障碍学生需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报告。
- 智力障碍学生需提供《精神发育评估报告》(含《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韦氏儿童智力量表》)、《入学体检报告》等医学检查资料。
3. 户籍与居住要求
- 学生需具有湘潭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湘潭市范围内。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儿童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湘潭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四、招生流程
1. 报名方式
- 在线登记:所有智力与发展障碍学生(包括一年级新生和插班生)需先参加湘潭市各县市区适龄特需儿童、少年入学教育安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进行在线登记。家长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问卷星进行登记。
- 现场资料审核及入学评估: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底,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和入学评估。
2. 所需材料
- 湘潭市城区范围内的智力与发展障碍类学生:需提供监护人和孩子户口本及身份证、房产证、所有医学检查资料(如《精神发育评估报告》、《入学体检报告》等)。
- 区域内的听力残疾儿童:需提供监护人和孩子户口本及身份证、房产证、三甲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报告。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儿童: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湘潭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3. 入学评估
- 各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在湘潭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特殊儿童少年的障碍程度、医学鉴定报告、日常表现、访谈观察和家长沟通情况,对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和鉴定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安置建议。
4. 入学安排
- 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公布新生名单和就读班级。
- 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评估检测材料、残疾人证、疫苗接种卡等(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到教务处报到。
五、就读形式
- 义务教育阶段:听障类学生可选择走读、半寄宿(周一至周五)、全寄宿的就读形式;学前语训学生和智力与发展障碍学生全部实行走读的就读形式。
- 高中及中职阶段:具体就读形式将根据学校安排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六、联系方式
-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4号
- 咨询电话: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七、总结
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致力于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最优的教育环境和条件,通过科学合理的入学评估和个性化的教学安排,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最适宜的教育。随着《“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将继续推动特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残疾儿童少年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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